保障全域旅游发展 旅合会提出建立“影响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2017.01.07 来源: 浏览量:3313
人民网北京1月6日电 近日,中国合作经济学会旅游合作专业委员会专家组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调研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研究,提出“全域旅游影响评价制度”。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旅游合作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杨力明介绍,“全域旅游影响评价制度”是顺应“十三五”期间全域旅游发展潮流提出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在以旅游发展为主导的地区,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思路和做法,为保障全域旅游发展而提出的制度探索,旨在从制度创新上提升一个地区全域旅游发展水平,激发、调动全社会的无数智慧,为优化旅游发展提供无限力量。
杨力明常务副主任介绍,建立和实施的全域旅游影响评价制度,是针对全县域,旨在促进所有产业、所有活动对旅游产业、旅游活动发挥积极影响,促进所有产业、所有活动与旅游产业、旅游活动进行融合的制度安排,目的是激发各行各业、各种活动的力量,优化全县旅游发展环境,培育全县旅游消费业态,延伸全县旅游产业链条,切实保障全县全域旅游发展做到全政府、全行业、全团体、全社会积极参与。
针对全域旅游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中国合作经济学会旅游合作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魏诗华介绍,创新建立和实施的全域旅游影响评价制度,是评价发生在全县域范围内的所有产业、所有活动的制度,旨在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促进这些产业、这些活动对全县旅游产业、旅游活动发生积极影响,避免发生消极影响;二是促进这些产业、这些活动与全县旅游产业、旅游活动进行融合发展。创新建立和实施的全域旅游影响评价制度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引导发生在全县域范围内的所有产业、所有活动在全域旅游的发展中获得自身更好更大的发展,而不是限制发展、阻碍发展、制约发展。
波密县正在研究成立高配的评定机构,县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置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等需要办理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项目以及所有种植、养殖项目、各部门申报项目、所有各种类型的旅游项目和其他可能对旅游业造成影响、可能与旅游业进行现代产业融合的其他项目和业态进行旅游影响评价。评定依据是国家旅游局与全域旅游相关的各类要求,以及波密县即将编制的全域旅游规划及其附件等文件和专业依据。